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共6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月30日为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 月30日至2005年1 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8巷5号
联系电话:0773-821951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并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恭城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
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1:1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核组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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